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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
发布日期:2016-10-13 作者:

第一章 总 则

 

第一条为了维护我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逐步实现学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、科学化,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
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在籍的本科学生的管理与评比。

第三条 综合素质考评结果 ,作为学生评奖、评优、入党、毕业就业等所有涉及学生奖评的依据。

第二章 测评办法

 

第四条 分散考评,定期汇总。以学生会部门或者班级为单位,对日常的工作及活动进行记录、整理,包括奖惩两部分,按照量化考评细则加减相应分数。

第五条 各部门对相关的活动等整理后,将量化统计后按照量化表模板格式打印一式两份,部长签字并交由秘书处统一整理编号,经由相关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,公示一周。

第六条 学生个人对量化考评的结果有异议,可向辅导员老师提出复查请求,对于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考评结果,视为有效。学期末不再受理此请求。

第三章 量化考评的细则

 

第一节 总则

 

第七条 本条适用于全体部门

(一)任职情况:校、院级学生会、团委、社团联合会、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副主席、班长、团支部书记:每学期得35分;校、院级学生会、团委、社团联合会、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部门正职:每学期得30分;校、院级学生会、团委、社团联合会、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部门副职:每学期得25分;校、院级学生会、团委、社团联合会、青年志愿者协会等部门的一般成员及班级其他班委、寝室长:每学期得15分。其他相关成员可参照上述标准加分,一人兼得数职者得最高分,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干部不得任职分。  

(二)个人参加国家、省、市、学校、学院各类比赛、表演、竞赛等方面的参加者:国家级得15分;省级得10分;市级得8;校级得5分;院级得3分。同一项目比赛,按最高分记。  

(三)个人获得国家、省、市、学校、学院各类比赛、表演、竞赛等方面的参加者:一等奖:国家级得30分;省级得25分;市级得20;校级得10分;院级得8分。二等奖:国家级得25分;省级得20分;市级得15;校级得8分;院级得6分。三等奖:国家级得20分;省级得15分;市级得10;校级得5分;院级得4分。同一项目比赛,按最高分记。  

(四)个人获得国家、省、市、学校、学院级的荣誉(如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等):国家级得20分;省级得15分;市级得10;校级得8分;院级得5分。同一项目比赛,按最高分记。  

(五)集体活动方面:按照具体情况得10-5分;作为观众参加各种活动,分别得3分(讲座类)、2分(娱乐类)。  

(六)组织纪律方面:对于活动中不听从指挥,滋事闹事者扣10分;妨碍公务人员(包括学生干部)执行公务者扣10分,态度恶劣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。其他类似行为可按照此办法执行。  

(七)无故欠费者视情况每学期扣15-10分。  

(八)学生会各部门定期上交材料整理者每人每次得1分(量化单除外),材料没有按期上交且没有说明原因,负责人、相关部长及副部扣5分。  

(九)本学期内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量化归零;受到记过、严重警告、警告处分的学生,分别扣30、20、10分;通报批评者一次扣5分。  

(十)辅导员老师可视情况来微调量化分数。  

第二节 秘书处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八条 秘书处日常工作:整理每日量化每次得1分(每人每学期加分上限25分);整理材料、资料等每次得2分;统计各部门计划、简报、总结每次得2分;材料培训得3分;布置会场每次得2分;组织活动每次得3分。

 

第三节 文艺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九条 文艺部日常工作:组织文艺节目、比赛每次得5-8分;组织大合唱、团体操每次得10分。

 

第十条 文艺部固定活动加分:参加大合唱每人每次得15分、参加团体操每人每次得20分。对于参加活动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没有半途中止的酌情加分。

 

第四节 舍务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十一条 舍务部日常工作:日常查寝每人每次得1分(每人每学期加分上限25分);学院宿舍整体大扫除组织监督者、贴封条等每人每次得2分。组织舍务部活动每次得3分。

第十二条 舍务部加分内容:获得校级文明寝室每人得 10分;层长、楼长每学期分别得5分、10分;考核中内务优秀得3分;征集标语每人得1分;海报制作绘画得3分;参加舍务部活动每人得2分;寝室文明月节目参演1分

第十三条 舍务部扣分内容:日常查寝中内务差扣2分;晚归寝扣5分;不叠被者扣5分;走廊内停放自行车扣5分;在寝室打扑克或麻将每人扣10分;室内发现烟头、酒瓶等扣10分;违规用电器扣15分;寝室内养宠物扣20分;开食杂店等经营活动扣20分;寝室内打架斗殴视情节扣20-30分,学生干部加倍扣分。

第五节 学习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十四条 学习部日常工作:日常查课每人每次得1分(每人每学期加分上限25分);学习部成员整理材料每次得2分;学习部成员组织各种活动2-4分;

 

第十五条 学习部加分内容:参加新老生交流会(非观众)5分;参加十大学习标兵活动(非观众)3分;参加考前座谈会(非观众)2分;参加演讲活动(非观众)3-5分;参加科技活动(非观众)3-5分;班务日志记录者2分;获得计算机国三、 国二证书得1.5分,获得计算机省二证书得1分(智育分);获得四级证书得2分,六级证书得2.5分(智育分)。

第十六条 学习部扣分内容:学习部查课请假者(病假、事假)扣1分;上课迟到、早退者每次扣3分;旷课者每次扣5分;对查课人员不礼貌扣5分;上课接打电话,吃东西,听歌,看杂志,睡觉,大声喧哗嬉戏打闹,随意走动,无故外出等违反上课规定者扣5分;在上课期间,找其他人代替上课者扣10分;上课期间吸烟,酗酒,打架等恶劣行为扣15分,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;考试作弊,如被校、院内通报者智育量化扣10分;对于不服从教师及学生会管理,顶撞教师的同学智育量化扣10分。

第六节 纪检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十七条 纪检部日常工作:晚自习查课每人每次得1分(每人每学期加分上限20分)。组织一般性活动每人每次得2分;组织大型校级活动每人每次得4分。

 

第十八条 纪检部加分内容:作为观众参加各种活动,分别得3分(讲座类)、2分(娱乐类)。

第十九条 纪检部扣分内容:晚自习请假扣1分;晚自习迟到或早退者扣3分;晚自习无故缺席者扣5分;晚自习接打电话,吃东西,听歌,看杂志,睡觉,大声喧哗,嬉戏打闹,随意走动,无故外出等违反晚自习纪律者扣5分;晚自习期间对吸烟,酗酒,打架等恶劣行为扣15分;早操请假者扣1分;早操迟到者 扣3分;早操无故缺席者扣5分;集体活动缺席扣5分;不服从管理,不配合学生会工作者扣10分;统一要求的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5分;节假日未按时返校者扣20分。

第七节 体育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二十条 体育部日常工作:组织活动每人每次得2-4分。

第二十一条 体育部加分内容:参加校级篮球赛、足球赛得8分;参加校级运动会5分(以上报为准);校级运动会获奖得4-10分;越野赛第一、二、三名以及参与奖分别加10分、8分、7分、5分;一档破记录者或第一名并获得另一个优异成绩得20分;二档第一名或第二名并取得其他优异成绩15分;三档第二名或第三名并取得其他优异成绩12分;啦啦队2分。

第二十二条 体育部扣分内容:运动会报项目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

第八节 勤工助学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部日常工作:查勤工助学岗得3分;组织全体助学岗同学审核工资表并签字得2分;做考勤表、工资表(每月)得3分;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得3分;审核贷款材料得3分;签贷款或者续贷合同得5分;汇总核实贷款资料得3分;整理贫困生材料得2分。核对奖助学金或学生补贴信息得2分。

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部扣分内容:勤工助学岗无故旷岗者扣5分;查岗时不服从扣5分。

第九节 外联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二十五条 外联部日常工作:发传单、贴海报、挂条幅、去拉赞助每人每次得2分;拉来价值500元的赞助费得15分;拉来价值300元以上的赞助得10分;拉来价值300元以下赞助得8分。

第十节 环保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二十六条 环保部日常工作:每天晚上查教室卫生每人每次得1分(每人每学期加分上限25分);组织大扫除每人每次得2分;组织布置考场每人每次得2分。

第二十七条 环保部加分内容:运动会搬物品每人每次得3分;布置考场每人每次得2分;打扫教室(非日常卫生打扫)得2分;打扫系楼每人每次得3分;搬桌椅得2-3分。

第二十八条 环保部扣分内容:教室卫生不合格值日生及班长每人扣2分;教室卫生没有打扫的值日生及班长每人扣5分;教室忘记关门关窗关灯值日生、班长分别扣5分、10分;集体活动没来扣5分;集体活动不合格扣3分;各种活动、劳动迟到扣1分。

第十一节 社团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二十九条 社团部日常工作:学院社团资料整理每人每次得2分;参与监督一次社团活动每人每次得2分;组织以及协助校社团组织活动每人每次得2-4分。

第三十条 社团部加分内容:参加社团部组织的活动每人每次得2-3分。

第三十一条 社团部扣分内容:报竞赛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

第十二节 新闻中心宣传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三十二条 新闻中心宣传部日常工作:画板报、画海报每人每次得3分;写黑板每人每次得3分;抬板报每人每次得2分;电脑设计制作喷绘得8分。

第三十三条 新闻中心宣传部扣分内容:不定期更新院内板报扣3分。

第十三节 新闻中心网络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三十四条 新闻中心网络部日常工作:各种活动等照相得3分;视频制作得5分;幻灯片制作得5分。

第三十五条 新闻中心网络部扣分内容:所交材料及视频等质量不合格扣3分。

第十四节 新闻中心记者团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三十六条 新闻中心记者团日常工作:组织活动者得2-3分。

第十五节 团总支心理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三十七条 团总支心理部日常工作:出板报得3分;组织心理知识竞赛得2-4分。

第十六节 团总支思政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三十八条 团总支思政部日常工作:党课教案整理每人每次得3分;三会记录每人每次得2分;团课得3分;特色工作简报每次得2分;征文筛选和收集整理得3分;组织相关活动得3分。

第十七节 团总支秘书处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三十九条 团总支秘书处日常工作:整理材料、资料等每次得2分;统计各部门工作计划、简报、总结每次得2分;布置会场每次得2分;组织活动每次得3分。

 

第十八节 团总支宣传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四十条 团总支宣传部日常工作:整理材料、写材料得2分。

第四十一条 团总支宣传部加分内容:参加团课得1分;写感想得1分。

第十九节 团总支组织部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四十二条 团总支组织部日常工作:整理材料、写材料得2分;活动组织者每次得2-4分。

第四十三条 团总支组织部加分内容:设计板报得2分;打扫卫生得1分;搬桌椅得1分;小团活参与者、演员得2-3分;大团活参与者、演员得4-5分;纪检人员得1分;布置会场2分;

第二十节 青协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四十四条 青协日常工作:协助校级青协组织活动得2-4分;院系组织活动得2-3分;出版报,海报得2分。

第四十五条 青协加分内容:报名参加小的公益活动得1分(比如:益暖中华,写祝福卡片等);打扫系楼得3分;搬桌子,植树节活动,无烟日活动等得3分;青协举办相关活动、参加节目演出得量化3分,学校节目演出得5分,去敬老院演节目得5分;学校运动会,电子设计大赛等大活动全天为会场服务得5-10分;礼仪得5-8分

第二十一节 职协量化考评细则

 

第四十六条 职协日常工作:组织活动以及比赛得2-4分;整理上传招聘信息材料2分。

第四十七条 职协加分内容:参与职协组织的相关活动得2-4分。

第四十八条 职协扣分内容:不按时上传招聘信息扣2分;无故不参加活动及会议的扣1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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