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发挥我院各班的主动作用,充分调动同学们积极性,促使我院良好的院风、班风、学风的形成,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,特制定对各班级的考核条例。
一、考核宗旨:
加强班级全体成员的团队意识,推进学院及班级体的发展和团结,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。
二、考核对象
机电工程学院各年级全体班级
三、执行机构:
机电工程学院学生
四、考核方法:
1、总分及考核采用100分制,总分60分为及格,低于60分为不及格;
2、由团总支各部门对班级进行考核,考核成绩进行分年级排名;
3、本考核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;
五、考核方案:
根据《大庆师范学院学生手册》管理规定、各学年期末班级成绩
以及对工作的反馈情况进行排名,排名后三分之一的班级,将结合实际情况,减少该班级“评奖评优”系列名额;排名在后二分一的学生干部,取消入党及“评奖评优”的资格。
六、考核细则:
1、在学生会召开的各项会议中,班长支书做好班级人数统计,如有无故缺席者,就其所在班级扣1分;
2、学生会需要班级上交的文件应按时上交,表现积极的班级加0.5分/次。对无故迟交、不交的班级分别扣0.5分/次、1分/次;
3、在学生会各项常规检查中,被通报表扬(或批评)的班级加(或扣)3分/次;
4、对学生会安排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(如投票,组织活动、出席活动等)的班级加1分/次,消极对待的班级扣1分/次;
5、班委成员应及时传达消息,误时传达或错误传达者,就其所在班级扣除1分;
6、班委成员在各项活动工作中,起好班级“带头”作用。若消极对待,结合实际情况,对班级酌情扣分;
7、在学生会组织活动时,各班级应及时安排出观众人数并组织好纪律问题,若未按要求完成的班级,扣5分。
机电工程学院团总支
2018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