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发挥我院各班的主动作用,充分调动同学们积极性,促使我院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,特制定对各班级的考核条例如下:
一、执行机构:
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
二、考核方法:
1、总分及考核采用100分制,总分60分为及格,低于60分为不及格;
2、由各部门对班级进行考核,考核成绩进行分年级排名;
3、本考核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;
三、考核方案:
针对各班级对工作的反馈情况进行排名,排名后三分之一的班级,将结合实际情况,减少该班级“评奖评优”系列名额,取消班委会入党资格。
四、考核细则:
1、我院召开的各项会议中,如有缺席者,就其所在班级扣1分/人次;
2、需交的文件按时上交,表现积极者加0.5分/次。对无故迟交、不交的班级分别扣0.5分、1分/次;
3、在校、院各项常规检查中,被通报表扬(或批评)的同学加(或扣)0.5分/次,如班级被表扬(或批评)的可加(扣)1分,加(扣)满2分为止;
4、对院里各项活动,积极参加响应(如投票,投稿等)的班级加1分/次,消极对待的班级扣1分/次;
5、各项会议,班长支书做好出勤统计,按时反馈;
6、班委成员能及时传达消息,误时传达或漏传消息,个人扣分1分/次;
7、按时上交各项材料文件,无故迟交文件的负责人扣1分/次;
8、班委成员在各项活动工作中,起好班级“带头”作用。若消极对待,结合实际情况,酌情扣分。
机电工程学院党支部
2018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