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强对高校学生勤工俭学活动管理的几点意见》及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在特困生中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办法》的文件精神,学校设立了不同类型的勤工助学岗位,贫困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,用以资助完成学业。
流程:
1.用人单位写申请报告。
2.总支书记签字,加盖院(系)公章。
3.学生工作处长审批。
4.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确立岗位选派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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